组织人事处岗位职责
一、组织人事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院的党建工作、干部工作和人事管理工作;
(二)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
(三)负责学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四)负责干部的选任、教育、培养和考核工作;
(五)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职工队伍管理工作;
(六)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七)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
(八)负责工资、各类津贴的管理和社会保险工作;
(九)负责人事档案保管和整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人事统计报表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岗位职责
(一)组织管理科
组织管理科科长工作职责
1.在处长领导下全面主持组织管理科日常工作。
2.负责学院组织发展与党建工作。
3.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组织干事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发展党员细则》,拟订并实施学院各年度党员组织建设计划方案,做好学院党的建设工作。
(2)根据形势新任务采取措施坚强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负责学院党员发展的组织与实施,并做好入党材料的整理、归档。
(3)协助领导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党员的教育培养管理工作
(4)配合学院业余党校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尤其是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5)负责学院党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完成党员数据库的维护和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好调研和信息工作。
(6)负责党组织关系的结转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7)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的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干部教育科
科长岗位职责
1.在处长领导下,全面主持干部教育科日常工作。
2.协助处领导对学院行政系统中层干部的考核、培养、选拨与任免、培训教育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队员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
3.协助处领导制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用人计划。
4.负责管理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传递工作,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5.负责组织人事处文件管理工作。
6.负责公章的管理、使用和登记
7.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8.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干事岗位职责
1.协助科长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中层干部的换届考察调整配备工作;做好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培养等工作。
2.协同其他部门做好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
3.做好科级干部的审查、管理、交流工作。
4.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5.做好出国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
6.具体负责组织人事处文件处理工作
(1)院内有关文件的呈递,登记,返还;
(2)上级有关文件登记,归档,传递,装订及查阅;
(3)证明、公函的出具及归档工作;
(4)日常办公用品的保管。
7.具体负责组织人事处文件档案整理工作
(1)负责本处室职责范围内档案材料的交接、整理、立卷、入库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规范。
(2)对档案的接收、鉴定、销毁和利用进行认真登记,并履行严格手续,对归还档案进行认真检查。
(3)督促、检查并指导处内各部门的立卷归档工作。
离退休管理员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人员的方针、政策,负责起草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随时接待来访老同志、热情耐心为他们服务。
3.走访、慰问老同志,经常与老同志谈心谈话,把学院党政的温暖带给每一问老同志。
4.负责督促、检查离退休人员各项政策,待遇的落实,按政策规定办理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有关事宜。
5.负责指导离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离休党支部和个退休党支部的积极作用,并协助关公委开展工作。
6.按照级别组织安排离退休老干部参加学院有关会议和相关重要文件的传阅。
7.负责填写上报有关离退休人员的统计报表、信息库建设,做好部门档案分类、装订、保管工作。
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干部人事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贯彻落实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
2.负责所管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收集、鉴别工作,将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时归档。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3.加强与干部管理、调配、人才交流部门的联系,做好档案的转递工作。
(三)人事劳资科
科长工作职责
1.在处长的领导下,全面主持人事劳资科的日常工作。
2.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工作。
3.组织实施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全院教职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5.负责人士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6.负责劳资全面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法规;及时调整审批工资
7.加强与社保部门联络,及时督促社保经办机构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科学建议,拟定社会保险方案、政策
8.负责本科室信访接待工作
9.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资岗位职责
1.拟定学院福利待遇的相关规定
2.按照国家和内蒙古、包头市的有关文件确定教职工工资及级别,调整教职工工作标准,维护全校教职工工资信息
3.负责调入人员工资的核定报批工作,调出人员相关手续的办理,转岗人员工资的变动
4.审核发放各部门的出勤补贴、加班费,教龄津贴
5.根据国家规定确定调整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标准,发放退休人员的校内福利待遇及相关事宜
6.负责工资统计
7.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确定各类人员校内岗位津贴标准,负责校内岗位津贴的日常变动、审核、发放
社保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教职工(包括院聘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基数核算、上报、稽核、返还
2.办理退休人员手续
3.负责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伤残补助金等的发放
4.负责在职职工医保手续的办理及医保报销
5.开具教职工收入证明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技评审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办法和规定;计算各个辅助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和各类岗位数,确定高、中、初职务的合理比例。
2.负责每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计划进程安排;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的出审核学院评委会评审材料的准备,以及评审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院内评审结果的公示。
4.负责整理需上报上一级评审组织进行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的上报材料
5.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发放工作
6.负责拟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和聘任办法,以及聘任合同的签订和聘书发放
7.负责各个专业技术人员的聘后管理和考核工作
8.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初始认定工作
9.负责办理全院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注册手续
10.科员2(专辑聘任)工作职责
11.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初聘及聘岗工作
12.负责全院教职工聘用合同(协议)的管理,完成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续签
13.负责办理考核期已满教职工的职务变更手续
14.负责办理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备案工作
15.负责干部报表编制报送,做好学院人事信息的收集、统计、管理和分析,为决策停工依据
16.负责学院教职工(含外聘)花名册数据库的建立、维护与管理工作
17.负责年度考核工作。包括考核办法的修订、考核表的发放、考核结果的统计
18.负责工人劳动用品及临时用工人员劳保发放工作
19.负责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