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相关部门:
现将《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工作的通知》下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报。
1.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7.因自治区推荐指标有限,突出高校专利优势,以发明专利为重点。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由于报名截止时间紧张,现需在2021年9月26日前将项目资料1套(电子件)发送至邮箱kycyjkyb@163.com。申报资料要求详见文件及附件。
申报工作具体事项见文件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