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建设是提升新时代教师素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首要任务。近年来,国家开展了一系列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教师队伍整体面貌持续向上向好。但个别师德师风问题仍时有发生,损害教师队伍形象,影响学生健康成长。为此,在教育部组织开展的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中,特别将“师德师风失范”作为规范整治的重点内容。
增强教师政治意识,筑牢学校意识形态主阵地。意识形态问题具有极端重要性,直接关系到“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根本问题。办好基础教育,首先要让教师群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为此,“规范管理年”行动将防范化解学校政治风险隐患、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相关内容作为负面清单的第一条,确保基础教育阶段培养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学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教师是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的守卫者。增强教师的政治意识,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重大意义。当今时代,国际形势深刻调整、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社交媒体广泛普及,意识形态领域呈现去中心、去权威、多元化趋势,给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带来重大挑战。
面对新形势,亟须增强教师群体的政治意识,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念和政治态度。教师要不断创新教育方式方法,摒弃灌输说教,开发并利用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适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文本资源、视频资源,强化实践学习和体验环节。教师要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从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审查教育工作中的相关元素。例如,提高对教材教辅中各类政治符号元素的敏感度,避免思潮传播诱发的风险。
增强教师法律意识,依法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是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保障。办好基础教育,必须让教师在法治轨道内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为此,“规范管理年”行动将整治教师违法行为、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内容,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有偿补课、侮辱体罚学生等不良行为,确保学生的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害。
教师是依法治教的直接推动者,也是依法执教的具体实践者。但受“师道尊严”“严师出高徒”等传统观念影响,一些教师曲解了“严”的概念,违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歧视学生、辱骂学生、体罚学生等违法现象仍有存在,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这些行为反映出部分教师法治观念淡薄、法律素养不高。
近年来,国家陆续颁布或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了教师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行为的具体范围、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处理办法。目前,基础教育有法可依的环境已基本形成,下一步亟待通过“规范管理年”行动,推进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建立教师能力提升制度,组织规范办学的专门性培训,促进教师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并遵守法律,实现有法必依。通过建立责任落实制度,实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针对违反负面清单规定、触碰底线红线的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追责,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增强教师规矩意识,规范开展教育教学行为。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办学教学,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办好基础教育,必须让教师立足学生身心特点规范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为此,“规范管理年”行动将清理整治违背教育规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视化行为作为重要目标,以保障学生充足的课间休息时间、科学合理的作业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教师作为教育活动的直接承担者,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目前,一些地方和学校违背素质教育要求,唯分数、唯升学现象屡禁不止,甚至对国家规定阳奉阴违、打折扣搞变通。因此,亟待通过“规范管理年”行动,扭转错误片面的教育评价导向,让教育回归育人初心。通过建立基础教育办学治校声誉评价体系,将各类教育教学的失格行为记录在案,并与教师各类评优评先和表彰奖励挂钩,推动形成健康的育人导向。通过建立监督曝光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学校的日常监督。以正面引导和反面曝光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教师的规范教学推动学校的规范办学,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副研究员)